母猪猎人(03)
第(5/8)节
tv内喝醉,即使是“愈想愈不对劲”
才乱咬人性侵,但毕竟不是凭空捏造,要告她伪证或诬告有很高的难度,这也是目前台湾司法很严重的一个问题。
法律既然制裁不了她,那就由我“母猪猎人”
动手了!“我觉得我这样不对,身为法律人,如果只是帮我的当事人辩护获得无罪判决,那格局也太小了,学法律的必须深知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所以这个官司结束后,我会再具状告发吴美愉小姐的诬告和伪证罪,这两个罪名内涵各异,分别论罪科刑应该不关个几年不会出来。”
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这句话其是我是刻意说给张检听的,我知道基于检察一体的理由,上级指派她这个官司,她就必须出庭,事实上她未必真的挺吴美愉,而且她年轻,应该还没被官僚文化污染,所以我希望她好好听进去。
“我是受害人啊…”
吴美愉还在哭,但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
“嘤嘤嘤,我是受害人。如果合意性交事后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爽就叫做受害人,那全台湾受害人最多的地方在妓院,我的事务所乾脆开在风化街算了!”
这一段我是用飞快的语速小声说完的,书记官根本没有想要打字的念头,还瞪了我一眼。
同时瞪我的还有三个法官和一个检察官,而眼神如果可以杀人,我早就在吴美愉的眼神下死几百遍了。
“不然这样,我退一万步,只要吴小姐能模拟出当初被性侵的姿势,就算我输了,把那两个畜生关到死;我自己也进去陪他们关到鬍鬚养蝨子。”
我屌儿啷噹地开始做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发言,尹赣生和符岳史知道我爱开玩笑,听到我把败诉条件定到那么低,还是惊恐地往我这边一直挥手说不要。
其实,就算败诉我也不能自愿进去关的啦,纯粹只是情绪发言。
不要觉得我的言论有问题,其实由于现在法院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温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环境”(by民事诉讼法权威邱联恭老师),所以像我这样法律用语还不够精炼的菜鸟律师,只要争点明确,程序正确,还是可以说服法官打赢官司的。
虽然刑事诉讼法上所谓的证据仅包含人证、物证、书证,亦即双方想要主张的意见必须以书面资料的形式呈上,但由于吴美愉身兼证人身分,请她现场表演,就如同人证般,是可以不事先做成书面资料的,而且由于角度问题,所以破例让吴美愉站到了刑事法庭的中间,她的正前方是合议庭三位法官还有书记官通译等等,左边则是我和两位被告,右边则是张检察官,后方则是几十位记者还有像小婕这样关心桉件的吃瓜群众。
“当时我虽然昏昏沉沉,但记得他们是这样…”
吴美愉双腿张开用脚掌着地跨蹲着,呈现一个性感的字开腿动作。
“那到目前为止,我觉得您说的没有一句是真话。”
我看着她故作镇定的表情冷笑。
“请问尹赣生的阴茎当时在哪?”
我接着问道。
吴美愉羞耻地往自己的肛门附近比划。
“符岳史的阴茎呢?”
我又问。
这次她则是用手指在自己胯下附近绕圈圈,表示当时的位置。
“大家这样看可能不大清楚,我建议徵求两位男性以吴小姐指称的姿势做出同样的动作,大家就知道她说的合不合理。”
法庭上的活动其实都是审判长说了算,我虽然用语不讨喜,但看得出是个真诚的人,每段话也有我的理由,审判长终于还是点头同意我的胡搞。
“如果吴美愉小姐不反对的话,我想就让两个被告扮演当初的角色,也让他们回想当初是不是真的做出有违正义的事。”
接着张芷葳检察官也再三确定吴美愉的意见,然后让法警在旁边保障证人,也就是吴美愉的安全,这才让符岳史躺在地上,吴美愉趴在他身上,而尹赣生则是站在吴美愉背后,扭扭捏捏地模拟着性交和肛交的动作。
虽然双方都没脱下裤子,但已经很明显看得出他们不可能以这样的姿势进行3,我冷笑了一下,质疑道:“如庭上所见,吴小姐本来说自己没有意识,意见被推翻后改称自己有些微意识,现在显然她所谓的性侵姿势也是不可能的,除了薄弱的间接证据,当事人自己的供述毫无可採,这不是明显的诬告和伪证吗!”
“如果没有要补充的,下次就宣判吧。”
审判长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左右的两位法官,应该已经有相当的心证了,而且还多看了我两眼,不知道是对我这另类的辩护方式感到惊讶还是在暗示我胜诉或败诉呢?就在这时,吴美愉还在做困兽之斗:“法官,我可不可以要求他们实际做出当时的动作,这样比根本比不出实际的姿势!”
“这样还不够实际吗?”
审判长不耐烦地说。
“我是说真的让他们进入我。”
吴美愉可怜兮兮地看着审判长,可是这样她的意思不就是摆明要在法庭上被干吗!?一听到这句话,法庭像炸开的锅,台下的记者无不窃窃私语起来。
我想外面等着开下个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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