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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位先生。那位先生笑了笑,搭在他身后的手曲起来捏他的后颈肉,问:“你总看我做什么?”
男人登时羞红了脸,神情柔软又窘迫,我下意识地按下了快门,这种抓到精髓的滋味简直难以言喻地妙。我开始忍不住指挥他们:“那边,可以把整个教堂照进去,去那边吧。”我端着单反往后退,畅快得简直有些不太得体了,但这种冲动并不是随时都有,我忍了忍,最终还是微笑着建议道:“好的,新郎可以亲吻新郎了。”
我有过无数得意的作品,甚至不乏得奖之作,但这一张照片的确意义不同。可能因为我当时照完之后只是品摩了一眼,便将单反还给了人家,因此记忆深刻的反而不是相片,而是那一瞬间,辉煌与倾颓、光与影交错,温柔地包裹着拥吻的二人,连面目都隐没了,但我总觉得有人落了泪——我不知他们的故事,但岁月自会悲悯有情人。
(此番外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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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用第一人称写是不是非常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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